|
(二)市、区县档案馆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
1、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是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基础工作。到2006年,市、区县档案馆馆藏档案100%的案卷目录和利用率较高的文件级目录实现计算机检索。
2、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市、区县档案馆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有条件的档案馆应通过接收和数字化等方式丰富电子档案、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种载体的馆藏档案,积极建设相关的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的全文信息查询,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利用者对档案的不同需求。
3、积极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进程。档案的数字化应以现实需要为前提,分阶段、分步骤稳妥实施,重点加强对珍贵、重要、易损和利用频率高的历史档案和现行公开文件的划控鉴定和数字化工作。
4、加快电子文件接收管理中心建设。市、区县档案馆应依托本级建立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发挥档案馆接收档案的优势,建立电子文件接收管理中心,及时接收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为党委和政府工作提供服务。市档案馆从2006年起,开始电子文件接收工作,各区县档案馆根据区县的实际和信息化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此项工作,2007年全市各级档案馆完成电子文件接收管理中心的建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实体文件中心与网上文件接收管理中心并存的方式。
(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向本级档案馆移交档案时,要做到同时移交文件级机读目录。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列入接收进馆范围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范围的监督和管理,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做好接收的各项工作。
2、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文件形成部门所产生的电子文件的采集、积累、鉴定、著录、归档工作要及时指导,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室,要将室藏档案数字化作为档案信息化的基础工作,在2008年底前完成室藏重要、珍贵、利用率高的档案数字化工作,以提高服务和利用水平。
4、积极推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与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同步发展,适应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在列入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普及应用符合档案行政管理主管部门认可的文档一体化通用软件和与办公自动化相衔接的电子文件采集与鉴定共性模块。
(四)档案信息网站建设
1、2006年前,市、区县档案馆全部完成馆藏所有案卷级目录的建库工作,逐步将现有目录数据库与市馆实现档案馆际的互联共享,供连通电子政务网和全市档案馆馆际查档利用。
2、建立和完善各级档案信息网站或主页,以领导、机关、公众和广大档案工作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公开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为主要内容,以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为主要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开放档案全文信息,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
(五)虚拟档案馆建设
1、市、区县档案馆应加快与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配套建立虚拟档案馆,保证在电子政务内(外)网各应用系统中运行的电子数据在传输、运转、处理完毕后,完整、安全地得到集中存储和永久保存,并为政务公开提供长效服务。虚拟档案馆的主要功能包括采集、保存、利用、管理和宣传。
建设内容为:(1)建立互连互通的电子文件中心和数据备份基地;(2)通过内(外)网、门户网站提供现行文件和档案数据信息的利用服务;(3)通过馆藏数字化等手段,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和各类综合档案信息资源基地数据库,成为宣传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窗口,成为政务公开的资源基地。
2、建设示范性虚拟档案馆。在总结全市档案馆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加紧全市虚拟档案馆建设的进程,确定一批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县档案馆作为试点,充分发挥其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市逐步推开虚拟档案馆建设。
(六)档案信息化业务规范建设
1、加快研究和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档案信息公开与上网安全、档案网站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推动相关配套行政规章的制订和完善。
2、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电子文件归档、档案信息采集和整理、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等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制订《西安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实施机制。
3、研究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利用的技术方法。从2006年开始市档案馆开展电子政务环境下接收与利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工作,为研究制定电子档案管理细则奠定基础。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