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阅读: 时间: 2006-12-10 10:40:00 编辑: 苏苏

市档发〔20069

 

 

西安市档案局关于印发《西安市

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市委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秘书处):

现将《西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西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2010

 

为了深入贯彻我市“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全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为西安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服务,根据全国、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的整体需求,特制定西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服务、满足各方面需求为目标,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坚持依法治档,科教兴档,不断激活档案部门服务全市各项建设事业的能力,促进档案事业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西安建设成国际化大都市的奋斗目标,不断加强和完善档案工作,增强档案事业活力,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努力把全市档案事业建设成法律法规健全、管理体制优化、资源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备、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齐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代表西部地区先进水平的现代档案事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构建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制工作体系。

2、继续完善地方档案法规体系。依据行政立法程序,制定《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根据全市档案工作实际发展情况,制定《西安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西安市档案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西安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3、加大档案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规范档案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

4、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增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

(二)档案馆工作

5、加强档案馆馆库建设。按照“四位一体”功能的要求,市和区、县档案馆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筹集资金,在现有馆库基础上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建成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独立的、功能齐全装备先进的综合档案馆。

6、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市和区、县档案馆要根据馆藏状况和现实需要,科学合理地调整档案接收范围,制定接收计划,做好应进馆档案的接收工作。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列入接收范围内各单位2000年以前形成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市档案馆提前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部分单位2005年以前形成的档案。及时接收撤并单位、临时机构以及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形成的档案。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档案、电子档案、专门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

7、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市和区县档案馆作为查询、利用同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场所,要制定现行文件报送的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报送机制,保障现行文件按时定期报送;要加强网上接收、征集工作,疏通、拓宽现行文件的报送和接收渠道;要对已报送的现行文件进行整理、编目和数字化处理,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设备,提供网上查询利用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真正成为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的窗口,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8、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市和区县档案馆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利用馆藏档案和相关资料,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展览,并积极借助媒体,向社会公布档案史料,充分发挥档案馆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传承民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9、要以档案馆建馆50周年为契机,全面加强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完善各项服务功能,提高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水平。要积极推进档案馆目标管理认证活动,到“十一五”末,区县档案馆要全部达到档案管理省AAA级标准。

(三)机关档案工作

10、加强机关档案基础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各门类应归档文件的控制,加快以电子文件为核心的多种载体形式档案以及我市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形成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准确、完整,整理规范,利用便捷。全市各级机关要依法按期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符合进馆标准的档案。

11、加快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逐步实现电子公文文档一体化管理。

12、积极推进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活动,力争“十一五”期间,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全部通过目标管理认证。

13、促进城市社区组织档案建设工作。围绕城市社区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健全社区档案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档案工作自律机制,确保社区档案工作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四)经济科技档案工作

14、探索和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档案管理模式。根据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做好国有企业资产和产权变动中档案的处置和移交工作。抓好非公有制经济档案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15、加强开发区档案管理工作。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全市开发区档案管理水平。

16、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各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完善、规范重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17、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村建档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业科技、农业基本建设、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

18、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要按照统一标准,加快实施档案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全面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促进档案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资源共享。

19、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力争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同级电子政务体系中,统一规划,同步建设。要进一步普及和提高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计算机管理和网络技术的应用程度,到2007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普及率要达100%。

20、加强和完善档案馆内局域网、电子政务网、公众信息网建设,积极推进服务机制创新,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开与共享。到2007年,市和区县档案馆要全部建立局域网,并联通当地政府的电子政务网。

21、加快数字化档案馆建设。按照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市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优势互补和共享;本着“由近及远,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有序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重点加强对珍贵、重要、易损和利用率高的历史档案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数字化工作;要加快电子文件管理中心建设。2007年全市各级档案馆要完成电子文件接收管理中心的建立,并积极采用实体文件中心与网上文件接收管理中心并存的方式。

22、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好电子文件的采集、积累、鉴定、著录、归档工作,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要积极推行文档一体化管理,各单位在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时,要同时移交电子档案或电子目录;要积极开展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2008年底前要完成室(馆)藏重要、珍贵、利用率高的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并配合当地档案馆共同做好现行文件全文数据库和电子文件中心建设。

23、加快建立西安市档案目录中心,建立示范性虚拟档案馆。要在全市确定一批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县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开展试点,保证在电子政务内(外)网各应用系统中运行的电子数据在传输、运转、处理完毕后,完整、安全地得到集中存储和永久保存,为政务公开提供长效服务。

(六)档案安全保管与保护

24、建立国家档案保护和抢救经费制度,加强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档案的保护工作,抓紧对馆藏濒危和重点档案的抢救。

25、加大档案保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报警、温湿度自控、垂直运输系统等现代化设备,在利用的同时,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要合理调整档案资料的存放布局和保管空间,使档案管理更加规范,便于利用;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逐步建立保存电子、音像、实物、名人等档案的专库或专柜,有条件的档案馆应积极筹建特藏室或特藏柜。

26、加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确保档案信息网络系统和档案数据的安全。

(七)档案信息利用与社会服务

27、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专题,积极挖掘馆藏,进行档案信息的深层次开发和加工,力争推出一批有价值、满足社会需求的档案编研成果。

28、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优化美化服务环境,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利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9、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开办档案信息查询利用窗口,实现档案及现行文件网上公布和检索利用,主动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的需求,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

30、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档案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档案寄存、整理、编目、录入等各种类型的档案业务服务,不断拓展档案工作服务新领域,增强档案馆的服务功能。

(八)档案宣传、科技、教育工作

31、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档案工作大局,利用《西安档案》、《西安档案信息》、档案网站和档案展览等各种有效途径,以档案法制建设、档案事业成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为重点,不断加大档案宣传工作力度,丰富档案宣传内容。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拓宽档案宣传渠道,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电视片、公布档案信息等方式,努力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全民档案意识,营造档案事业发展的有利环境。

32、加强档案教育工作。探索推行档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对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加强岗位培训,搞好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行兼职教师的资格考核和持证任教制度,实现对兼职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做好档案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促进档案干部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33、加强档案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围绕档案管理理论与方法、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保护技术等领域选择适用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努力提高全市档案科技研究工作水平。

四、保证措施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化”理念,切实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和本单位的重视与支持,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同级政府和本单位的“十一五”规划之中,加大经费投入,满足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使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同步。

(三)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档,努力规范行业行为,实行科学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事业的法制化水平。

(四)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争取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划之中,要积极争取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将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本地区、本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结合起来,与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

(五)积极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认证活动,加强对区县、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实行年度统计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加强档案学会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学术研究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对档案学基础理论和档案事业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创新。

(七)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要重视档案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新知识、新技能学习,不断增强档案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提高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批适应新世纪档案事业发展需要、观念新、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现代型、复合型档案人才,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题词:文秘工作  档案工作  “十一五”规划  通知

  西安市档案局办公室               2006年2月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