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称 申 报
一、评聘对象
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对象是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凡是行使政府职能的机构或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单位的档案人员不能申报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务,对政企合一、政事合一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档案部门的编制,然后判定是否实行档案专业职务评聘制。
允许各类所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民营、三资、外资、私营等各类所有制单位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样的职称评审政策。(陕人发[2003]71号)
二、职称等级和申报条件
(一)职称等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有:初级职称--管理员、助理馆员,中级职称--馆员,高级职称--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二)申报条件:
1.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管理员。
(1)学历和专业工龄: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专业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非档案专业学历者必须接受西安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的上岗培训;初步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对档案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并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必须完成规定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积不少于32学时)。
(4)年度考核结果: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2.助理馆员:
(1)学历、专业工龄和任管理员时间: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四年以上。
(2)专业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非档案专业学历者必须接受西安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的上岗培训;比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有一定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助理馆员职责;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基本掌握古汉语。
(3)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必须完成规定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积不少于32学时)。
(4)年度考核结果: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3.馆员:
(1)学历和任助理馆员时间: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年左右,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至三年,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五年以上。
(2)专业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非档案专业学历者必须接受西安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的上岗培训;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馆员职责;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3)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在任助理馆员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积不少于40学时)。
(4)学术水平:参与档案学研究工作,并在任现职期间,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5)考核结果: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4.副研究馆员:
(1)学历和任馆员时间: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二至三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
(2)专业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在任现职期间,正式出版(有正式书号)的论著1部或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档案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至少2篇为独著);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3)语言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在任馆员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每年累积不少于40学时)。
(5)应用计算机能力:具备相当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6)考核结果: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5.研究馆员:
(1)任副研究馆员时间: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
(2)专业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造诣,并有较高水平的论著,在任现职期间,正式出版(有正式书号)的档案专业或相关专业著作1-2部和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档案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代表性的论文4篇以上(一般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刊物规格同上)的档案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代表性的论文6篇以上(字数要求同上);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工作成绩卓著,对档案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3)语言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在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每年累积不少于40学时)。
(5)应用计算机能力:具备相当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6)考核结果: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晋升助理馆员材料
1.《评审档案系列初级职务人员申报简表》,一式9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4.述职报告,1份;
5.学历证书原件;
6.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具备档案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不提供);
7.参加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的专业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二)申报晋升馆员材料
1.《评审档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申报简表》,一式9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4.述职报告,1份;
5.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档案专业论文(独著,1500字以上)1篇以上(刊物原件及论文复印件1份);
6.公示情况,将公示的方式、过程、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
7.学历证书原件;
8.档案系列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9.有效期内的外语C级或古汉语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免试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
10.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具备档案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不提供);
11.参加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的专业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三)申报晋升副研究馆员材料
1.《推荐评审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15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4.述职报告,1份;
5.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在省部级以上档案专业中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3篇专业论文(至少2篇独著),刊物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论文复印件1份;
6.公示情况,将公示的方式、过程、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
7.学历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8.档案系列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有效期内的外语B级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免试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
10.参加省档案干部培训学院举办的专业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四)申报晋升研究馆员材料
1.资格证书材料:制作目录,注明“申报人姓名”、“拟申报职务”、“单位”、“联系电话”及“提供的具体材料”。
(1)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函中应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是否破格申报及拟申报职务破格申报人员需附破格报告及相关文件材料。
(2)《申报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由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加盖公章。
(3)人事部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小2寸免冠照片)。
(4)《推荐评审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30份(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复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印章不得复印)。
(5)最高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6)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免试人员须提供所在地省部级免试文件及相关材料。
(7)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套。
(8)资格培训证书(陕西省档案干部培训学院为档案干部上岗培训班颁发的《档案岗位培训合格证》或西安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颁发的《档案人员上岗培训结业证书》)、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陕西省档案干部培训学院、西安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区县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业务培训证书)复印件。
2.业绩成果材料:制作目录,注明“申报人姓名”、“拟申报职务”、“单位”、“联系电话”及“提供的具体材料”。
(1)业务自传1份(2000-3000字),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业务自传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印章。
(2)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有正式书号)的档案专业或相关专业著作;任现职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档案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一般每篇不少于1500字)。
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一式1份。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一式1份;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须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3)如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晋升职称必须个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助理馆员(初职)报主管单位或区县档案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若主管单位未建立档案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则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查通过后,报送西安市档案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档案系列职改办,下同),委托其评审委员会评审。馆员(中职)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查通过后,报送市档案系列职改办,由市档案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副研究馆和研究馆员(高职)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查通过后,报送市档案系列职改办复审,直至报送省档案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或全国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报送申报材料时间:
市档案系列职改办每年第三季度收审各个级别的职称申报材料。
(二)报送申报材料的要求:
需报送市档案系列职改办的申报材料,必须由区县或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有关人员报送,不得由申报人自行报送。
五、职称申报的相关问题
(一)接受教育培训的问题
1.不具备档案专业学历的档案人员,必须在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接受档案人员上岗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2.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是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只有完成现职继续教育任务者,方能申报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现职期间,参加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局)举办的培训均计入规定完成的学时,但申报高职的人员,必须至少参加一次陕西省档案干部培训学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申报初、中职的人员,必须至少参加一次西安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
(二)学历问题
1.只具有中专学历,拟晋升中级职务(馆员)的档案人员,必须任初职(助理馆员)5年以上,中专毕业满20年或中专毕业从事档案工作累计25年。(市人职改办字〔2001〕24号)
2.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职(副研究馆员)的档案人员,须任中职(馆员)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档案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档案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陕人发[2003]71号)
(三)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1.外语(或古汉语)免试条件
申报晋升中职(馆员)、高职(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的档案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外语(或古汉语)考试(陕人发[2003]71号):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2)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含外语大专);
(3)1979年12月31日以前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加工作者,或女50周岁,男53周岁;
(4)获得博士学位;
(5)在山区县及县辖乡镇(除市区所在地)连续工作满20年;在平原县连续工作满25年;
(6)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
(7)在国外学习连续2年以上。
2.计算机免考条件:1960年以前出生的人员可以免试计算机。
(四)公示制度和考核问题
1.公示制度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增加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实行职称申报的公示制度。公示在申报人的现职单位(考核单位)进行,单位的全体人员有权力和责任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提出个人意见。公示可采取张贴、陈列申报材料等方式供有关人员阅知。现职单位将公示的方式、过程和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
2.考核问题
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申报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上年度考核优秀。申报初级职务的人员必须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关于破格晋升
晋升专业职务原则上不得越级,确实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应按破格晋升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六)职称转换问题
1.初级职称(助理馆员)可以转换,但必须在档案岗位工作1年以上。需要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撰写档案业务工作报告,提供参加市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班(上岗培训班)的结业证书和完成档案专业继续教育的有关证书。
2.转换后,助理馆员的任职起算日期按转换审批日期计算,转换前的任职职龄不能计算到助理馆员的任职职龄中。
3.同级参评
具有其它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因工作需要调到档案岗位工作的档案人员,从事档案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申报档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馆员)。申报条件与档案系列正常晋升条件相同,申报材料除档案系列正常晋升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七)其它特殊情况
1.调动工作的档案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手续,调出单位应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
2.允许外地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对户口、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凡来我市工作一年以上,符合我市职称申报晋升条件的,可不受户籍、档案、岗位职数的限制,由所在单位按有关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我省破格申报条件者,可以破格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参考陕人发[2003]71号)
附:评审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职务人员申报简表 在线下载 推荐评审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在线下载 (注:高级职称简表“单张双面打印”!)
2006.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