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至22日,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试点工作浙江现场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以95.5分的优异成绩,通过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试点。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原局馆长毛福民出席会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副局馆长段东升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潘家玮到会祝贺并致词,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机关党委书记杨清禄、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司长华丹、政策法规研究司司长郭嗣平、利用部主任王绍忠和来自东、中、西部地区的16名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现场会。现场会由郭嗣平主持。
段东升在讲话中说,开展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是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任务,目的在于创新档案事业宏观管理模式,推动、引导档案事业全面、深入发展。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对此非常重视,从开始酝酿到正式成立综合评估委员会,以及讨论制订《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局馆领导班子也多次进行研究。之所以选择浙江省作为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试点省,既是因为浙江省是较早开展本省“十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的省份,也是因为浙江省的档案事业发展有着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经验。他指出,“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是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档案部门科学管理国家档案事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开展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就是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档案事业发展评估体系,并在档案工作实践中充分运用评估这一手段,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制定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科学公正的评估程序并实施综合评估工作,从而对各地区乃至全国的档案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更加科学、准确的认识,进而为评价、引导和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客观依据和具体的数据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是依据现行档案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档案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估,内容涵盖了档案工作的外部条件、法制建设、业务指导、档案馆工作、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服务社会功能等各个方面。通过评估,使各地对自身档案事业发展在全国所处的位置和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从而不断改善当地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强化档案工作各项业务建设,促进档案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评估,提升档案事业的科学决策水平,使针对档案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措施更加符合科学规律、反映实际情况、发挥积极作用,并有助于最终实施档案监督指导工作从宏观粗放型向科学量化型转变,档案工作机制从行政命令型向自我约束型转变,档案管理模式从封闭管理型向开放服务型转变。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探索实现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创新形式之一。对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
潘家玮在致词中介绍了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浙江省委、省政府一贯重视档案事业的发展,近几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并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的指导下,经过全省档案系统的共同努力,浙江省档案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主要体现在:一是服务大局有成效;二是基础建设有成果;三是信息化建设有突破;四是公共服务有创新;五是队伍建设有进步。他希望省档案局馆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对于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找准目标,理清思路,加倍努力,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他指出,“十一五”时期,全省档案工作要继续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档案服务利用社会化、档案工作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使全省档案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和建设“法治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现场会上,浙江省档案局局馆长关继南作了《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副局馆长丁越飞作了《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情况报告》。评委们参观了浙江省市县新建档案馆设计方案陈列展,并到浙江省档案局馆进行了实地测评。评委们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实地测评的基础上,依据《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对浙江省档案事业从组织领导、条件保障、监督指导、保管利用、科技与创新五个一级指标和下设的13个二级指标,进行了逐一评议和打分,最终,评委们的综合评估结果与浙江省自查评估结果基本吻合。与此同时,评委们根据评估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对《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据悉,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还将于10月上旬召开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甘肃现场会。通过这两次试点工作现场会,使各地评估委员进一步熟悉评估文件、评估程序和评估要点,积累经验,为全面铺开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做好准备。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将在这两个现场会的基础上,结合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试行办法》,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修改稿,经全体评委会讨论后正式出台。2007年启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综合评估,并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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