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上午,西安市住宅二公司的吴铁等两位同志来到西安市档案馆查档接待室要求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以便妥善处理土地纠纷上访问题。
按照利用者所提供的文件号,工作人员很快查找到内容为“《关于西安人民大厦基建用地与市体育场停车场用地划分意见的报告》的批复”的文件,及时复印、提供利用。
此后,利用者又提出还需要查阅西安市建委的两份相关文件,通过目录检索显示这两份均为控制利用的档案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必须有市建委开具的正式介绍信方可查阅利用。当工作人员向利用者说明这一情况后,利用者表示不理解,认为此项规定不合理,是工作人员有意刁难,情绪非常激动,在查档接待室大吵大闹,影响非常不好。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利用者的急躁情绪,一边积极跟相关领导请示沟通。考虑到利用者需求实际,决定让利用者先阅读这两份文件原文,根据内容如确实需要利用,再到市建委去完善相关手续后进行查阅利用。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并采取既符合规定、又灵活处理的方式,使这位利用者满意而归。
近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面向广大查档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许多群众都反映,控制利用的档案查阅很困难,很难拿到完备的手续,也就无法利用相关档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一方面市档案馆要坚持及时、准确地鉴定并向公众开放档案,适时地扩大开放档案的范围和数量,以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利用,另一方面对前来查阅未开放档案的人民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在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查阅需求。(编者:王宏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