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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帮助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

来源:保管利用处 发布时间:2010-04-15 14:15

       2006年,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西安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624号),对在我市执行的再就业政策进行延长、扩展、调整、充实,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效应。文件规定,对在我市执行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等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政策审批时间截至2008年底。对“4050人员(即截至20071231,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满50周岁以上)在公益性就业岗位工作时间超过3年的,根据其劳动合同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直至退休。这一政策涉及的面很宽,政府以各种优惠政策促进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政策出台后,我馆迎来了档案利用的一个小高潮,前来查找招工、分配、复员安置、工作调动等跟个人有关的档案内容的利用者络绎不绝。自2006年至11月份至20071月份仅三个月时间,我馆接待的查档利用者已超过2000人次,解答各类咨询电话700多人次。我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我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接待利用工作中采取各项亲民、便民措施,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热情的服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这些弱势群体。同时,我们在查档收费方面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措施,对持下岗证的利用者免收调档费、证明费,只收取复印费。作为市政府服务群众的一个“窗口”,不少利用者从我馆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不少利用者留言对我们的服务感到满意,对我馆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