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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档案工作市级示范社区 示范行政村全部通过验收

来源:监督指导处 发布时间:2017-01-09 00:00

贯彻落实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精神,推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基层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2016年我局将创建档案工作市级示范行政村和示范社区工作纳入市考目,通过精心安排、统一培训、强化指导、督促检查等一系列措施莲湖区青年路街办莲四社区6单位全部通过了市级档案工作示范行政村和示范社区验收,促进了全市行政村和社区档案工作的开展

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月1日至3月底,我处组成两个小组,分别到雁塔、未央、新城、莲湖、碑林和户县等区县进行调研,了解社区和行政村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在各区县档案局和街办的配合下,最终确定了6家单位为创建单位。3月初我处组织全体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西安市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统一了思想和认识。4月30日又举办区县档案人员业务培训会,重点对各区县指导科长就《西安市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培训,使各区县指导人员统一认识,明确工作任务,为开展行政村和社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

确定了工作任务后,我处进行了人员分工,每人负责一个行政村或社区,实行点对点服务。在区县档案局的配合下,重点加强对确定单位档案业务指导,依据《西安市市级示范社区、行政村验收办法》,逐条对照检查,帮助创建示范行政村、社区单位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要求各社区(行政村)尽快完善工作。

从10月18日至12月2日,由市档案局、有关区县档案局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先后对莲湖区莲四社区、雁塔区二十所社区、新城区兴盛社区、碑林区柏树林社区、未央区青门社区、户县庞光镇东炉丹村进行了市级示范行政村和示范社区验收,对示范行政村和示范社区的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区县以示范行政村和社区为榜样,进一步推动全市社区、行政村档案工作的开展,使社区、行政村档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行政村建设,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王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