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档案法》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档案法》,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12月16日上午,西安市档案馆信息资源处组织全体人员召开《档案法》专题研讨交流会。
会上,处长李华东带领大家对《档案法》全文进行了系统学习,特别是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内容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解读,同时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了讨论。他指出,《档案法》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准绳,特别是修订后的《档案法》明确了档案信息化的战略地位,处室各项工作要紧跟信息技术发展步伐,开创我馆信息化工作新局面。他强调,设备与资源的安全保密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发展的前提;来源可靠、真实有效是电子档案的根本;只有把这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数字资源共享利用的大文章。
学习中,每位同志都结合工作发表了各自的学习感悟,大家一致认为,修订后的《档案法》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虽然在资源建设和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档案信息的安全保管与利用、数字档案馆系统推广应用、电子文件接收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因此,全处同志必将加强学习研究,提升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为我馆档案信息化建设再创佳绩。

学习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