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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西安档案网 发布时间:2015-05-14 15:45

 各区县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秘书处)

为进一步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所发挥的特殊作用,积极贯彻国家档案局、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档案与你相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9日

三、活动内容

为配合“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市档案局将开展以下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档案工作者参加国家局举办的“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继续开展“档案馆日”活动;设立宣传站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制作《西安市档案馆(局)简介》宣传册;组织参与国家档案局举办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订购《档案利用实例》挂图、《档案与人类文明同行》挂图以及《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用于向公众普及档案知识,提升公民依法利用档案的意识,弘扬档案文化,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

各区档案局、市级机关档案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充分挖掘档案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围绕“国际档案日”集中开展一批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档案文化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大众,利用宣传挂图和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传播档案文化,宣传档案的历史传承和见证作用,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宣传档案部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四个全面”的新经验新举措,打造出更多影响大、受众多、流行广的档案文化精品。

四、活动要求

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各区县档案局、市级各直属机关档案部门都要积极开展活动,要有1名领导牵头,组织本区县、本系统档案部门开展宣传活动要有“档案大宣传”意识,宣传活动既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和本区县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还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各级档案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上报市档案局宣传教育处,市档案局将在西安档案网、《西安档案》杂志上选择刊登。

联系电话:029-86287120、86287121转8123、8125

 

 

 

西安市档案局

2015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