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提高档案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国家档案局决定于今年举办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本次竞赛由国家档案局统一命题,竞赛活动由中国档案报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举办全国性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群众性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有效形式。通过竞赛活动,在全社会及广大档案工作者中普遍进行一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增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担任;副主任由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许士平、段东升、李明华、杨继波、胡旺林担任;组委会委员由国家档案局相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档案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三、具体要求
各级档案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做好参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档案工作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社会人员踊跃参加。
四、时间安排
5月上旬,竞赛规则和奖项设置将在《中国档案报》和中国档案资讯网刊出,竞赛试题、参考答案、答题卡等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档案报》上刊登。
9月30日之前,请参赛者将竞赛答题卡寄至中国档案报社发展部(以邮戳日期为准)
10月底,竞赛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奖,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档案报》和中国档案资讯网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为鼓励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社会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国家档案局竞赛活动组委会将对竞赛优胜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对组织参加竞赛活动成绩优异的档案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征订办法
每份试卷1元(答题卡复印无效,涂改无效),款到后统一邮寄试卷和发票。
(一)填写及提交订单
请登录中国档案资讯网http://www.zgdazxw.com.cn下载《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试卷》征订单,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档案报社发展部(竞赛活动办公室)。
(二)汇款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中国档案报社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琉璃厂支行
账号:0200008019200022917
2.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档案报社发展部(竞赛活动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106号北楼102室
邮编:100050
七、联系方式
订购《中国档案报》竞赛试题、参考答案和答题卡的单位和人员即日起可直接与中国档案报社发展部联系。请各区县档案局、市级各单位及时将参赛人数、参赛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西安市档案局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史平慧(北京) 甄学宝(北京)
杨 朝(西安) 何晓丹(西安)
联系电话:010-63020575 、63150279(传真)
029-86287120转8123、8125
电子邮箱:dafjs201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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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档案局
201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