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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示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2-20 20:35

 西安市档案馆(局)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为加强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经我馆(局)申请,市编办批复同意我馆(局)招聘3名机关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3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
    讲解员及相关档案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公告方式:在西安档案信息网、人才招聘网刊登招聘公告;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发布招聘信息。
    2、公告时间:2013年2月20日—2013年2月25日
    四、招聘条件
    报名应聘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2、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的毕业生,播音主持专业、旅游导游专业或其他社会科学类专业毕业及具有一定场馆辅导讲解工作经验和相关知识背景者优先。
    3、年龄26周岁以下(截止报名之日)。女身高应在1.65米左右,男身高1.75米左右,品貌端正,气质较佳,普通话标准且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善于沟通交流,综合素质较好,有一定才艺、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
    4、西安市城六区户口(碑林、新城、莲湖、雁塔、灞桥、未央)。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①已经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②被原单位开除的;③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03号市档案馆(局)2楼225室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2013年2月26日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应聘报名者与招聘条件不符者不予报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程序进行。
    1、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上午
    面试地点:市档案馆(局)三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进行结构化面试(含形象气质50分,普通话、嗓音条件20分,现场问答20分,才艺表演10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取前6名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下午
    笔试地点:市档案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基础学科知识,讲解旅游知识及文字写作能力),合卷100分。
    3、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占50%,笔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于2月28日公示。
    七、体检
    根据所需招聘名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人员待遇
    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初次聘用签订2年合同,表现合格满2年续签合同。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西安市财政局市财发〔2010〕764号执行。
    咨询电话:86287113
    联 系 人:薛岩涛

 


                                                                 西安市档案馆(局)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