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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宣传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7-06-29 10:22

各区县档案局、市级各单位档案部门、市城建档案馆:

现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干教[2017]1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

西安市档案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