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档案馆拟对综合办公及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谈判。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档案馆综合办公系统项目
二、采购单位:西安市档案馆
三、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03号西安市档案馆
四、采购机构:西安市档案馆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6287113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换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不得参与招标,供应商无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招标时必须提供本条款的承诺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技术要求
1、任务要求。
(1)服务器:满足建成后系统运行需求,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满足未来五年的文档存储要求,符合当前政府采购标准要求,提供维保服务。
(2)网络:对现有局域网网络进行维护完善。
(3)综合办公系统:服务器端软件1套,客户端软件20套;具备与西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办公系统相同功能模块,实现无缝对接,同步升级。公文传输系统应具备系统管理员全文检索功能、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功能、公文的删除和恢复功能、对文件占用存储空间的管理控制功能、系统的安全监测管理功能、对打印份数的管理控制功能、客户端软件插件更新功能、系统安全监测管理功能。综合办公系统应具备公文流转功能、发文办理功能、收文提醒功能、收文办理功能、统计管理功能、公文模板功能、督查督办功能、辅助决策功能、系统备份及恢复功能等;按照西安市档案馆实际需求,构建组织构架、业务流程;兼容当前主流操作系统、浏览器和办公软件,能使用具有授权正版软件处理OFD 、pdf格式电子公文(五年以上有效期);对原系统储存的文件进行移转对接,确保重要数据在新系统能够恢复使用。
(4)培训:提供人员培训服务,应提供培训教材及系统使用手册。
(5)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上门等服务方式;电话服务需提供终身工作日内正常服务,上门服务需保证五年以上,响应时间不晚于两天。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工期要求。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
3、进度要求。按要求时限完成任务。
4、完成采购后,成交供应商不能转包、分包。
5、成交供应商各项进度必须满足采购方的要求。在项目实施中,成交供应商的项目质量和进度均未达到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有权解除本项目采购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运维要求。做好软件系统的日常运行负载巡检和日志记录工作,做好产品培训。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9日18:00前。
2、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0日上午10:0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03号西安市档案馆三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