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部分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自称律师或西安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告知:“因涉及案件被起诉,需在未央路103号西安市档案馆调取个人及家人档案,会对本人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以此名义进行诈骗。
对此,市档案馆郑重声明如下:
一、西安市档案馆不存放个人人事及家庭档案,涉及个人的档案信息依法向查档群众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遇类似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对于任何冒用我馆名义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的不法单位和个人,我馆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由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声明!
市档案馆联系电话:86287113、86289689
西安市档案馆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