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资讯/ 通知公告/ 正文

西安市档案馆关于征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暨西安解放75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西安档案网 发布时间:2024-04-28 10:54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暨西安解放75周年,为隆重庆祝古城新生,继承革命传统,激发全市人民爱国爱党爱市热情,将西安的发展历程记录好、留存好,更好的抢救和保护社会零散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各类档案资料,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陕西省主要领导在西安各个历史时期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形成的资料;反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重要人物(包括革命英烈、英雄模范人物)的资料。

(二)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获得者、“两院”院士的相关资料;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等相关资料。

(三)西安历史名人、省市级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件、照片、图书、报刊、录音录像、日记、信件、回忆录、证书、奖章等资料。

(四)反映近现代西安工商业发展史,涉及西安食品加工和餐饮行业、零售行业、服装加工和纺织行业、居民服务业、钟表眼镜加工行业、文化用品加工业等名企名店、老字号企业有关的资料。

(五)反映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优产品、民俗风情、中医药行业等地方特色的资料。

(六)其他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件决议、指示批示、会议记录、图书报刊、书信日记、题字题词、票证、电文、回忆录、口述史等形式的纸质、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党章党徽、旗帜标语、证件证书、地图牌匾、军服徽章等形式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活动属无偿捐献,本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献机构或个人颁发捐献证书。

(二)凡属于征集范围内的资料,经专家鉴定后确定是否征集进馆。征集进馆的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

(三)捐献者对所捐献的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献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三、征集要求

(一)捐献的资料应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二)照片应为未经电脑或手机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录音录像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西安市档案馆档案收集整理处联系。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03号西安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710016

联系电话:029-89579080 86127335

电子邮箱:xadagshjch@163.com

特此公告。

西安市档案馆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