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公元前115),西汉京兆杜县(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我国西汉时期有名的“酷史”。
张汤幼时贪玩,他的父亲出外,叫张汤看家。父亲回来发现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父亲大怒、鞭笞张汤。张汤掘开老鼠洞,抓住老鼠,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立案审讯老鼠,“传爰书,讯鞫论报”,文辞如老狱吏,让父亲感到惊讶,他的父亲曾任长安丞,于是就让他学习法律。
父亲死后,张汤继承父职,为长安吏。后来,张汤做了中尉宁成的下属官吏,因为办事无误、又被推荐给丞相,调任为茂陵尉,在陵中处理事务。武安侯田蚡担任丞相,征召张汤为丞相史,又推荐给武帝,补任为御史,令他处理诉讼。在审理陈娇皇后巫蛊案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等谋反事件中办事得力,受到武帝器重。因此,晋升他为太中大夫。他与赵禹共同制定各种律令,务必依法令严峻细密,对任职的官吏尤为严格。不久,赵禹迁升为中尉,调任为少府,而张汤也升为廷尉,他和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和“见知故纵”等法律。张汤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便著为谳决法,作为延尉断案的法律依据,以显示主上的英明。
但是,张汤在执行法律的时候过于严酷,甚至发明了“腹诽罪”。汉武帝与张汤研商发行“白鹿皮币”,变相勒索王公贵族。武帝征求大农令颜异意见,颜异提出异议:“今王侯朝贺以苍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武帝大不高兴。张汤本与颜异有仇隙,后来有人告发颜异,于是武帝命令张汤审理颜异一案。据《史记•平准书》载“(颜)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张汤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缉,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5年),后御史中丞李文、丞相长史朱买臣、赵王等人诬告张汤和属吏鲁谒居的关系可疑,还诬陷他和商人暗地来往,牟取暴利。张汤被迫自杀,临死还上书呼冤。后来,汉武帝知道真相后大怒,就将朱买臣等人诛杀。张汤死后,抄没的财产只五百金,大多来自俸禄和赏赐,埋葬时仅仅“载以牛车,有棺无橔”草草了事。
张汤虽用法显得十分残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同时为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却是无容置疑的。(王宁整理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