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于明代西安城墙命运多舛,建国后历经三次拆除风潮及大小规模修缮,现为我国现存规模最大、格局最完整的古代城垣建筑。
1950年初,西安时有拆运城砖破坏城墙的事件发生,西安市政府以府秘字第四七二号、府秘字第五〇〇号两呈文向西北军政委员会报告,3月26日西北军政委员会对此及时批答(会厅秘字第五九号),明令制止,批答称:“……现在既有拆运城砖情事发生,请即依据前令,分别制止。嗣后关于此类事件,应由你处主动地先行设法解决”,批答署名“主席:彭德怀;副主席:习仲勋、张治中”。而在该批答的前一天,即3月25日西安市政府又以建密字第三五九号呈文向西北军政委员会报送了《拆除西安市旧城计划》,因“本市古城墙历时久远,年有损坏且下部普遍挖有防空洞,基层殆成空虚,墙顶大部掘有战沟,以致墙顶凹凸不平,……因此倒塌甚多。”“城墙已成废墙,保持原状须消耗大量工程费”,且阻隔城乡、影响交通、妨碍新都市规划施行,而城墙拆除(只保留4个城门楼)后“拆用城砖兴修工程是废物利用,保存人民财产”另外,“利用其遗留基础及城壕边空地,修建环城林荫大道、环城公园及环城市湖等”。对于该计划要求,西北军政委员会于4月11作出重要批答(会厅秘字第八五号),明确表示不同意拆除城墙,“建密字第三五九号呈及拆除城墙计划均悉。西安城墙砖石可供建筑之用,但目前尚无此需要条件,一经拆开,不仅有碍观瞻,且墙砖难以保管,势必造成浪费和损失现象,故所拟计划,应缓予实施。如需修建地下水沟,可拆除敌伪所建碉堡与守望楼等砖石应用。”批答署名“主席:彭德怀;副主席:习仲勋(代)、张治中”。
西安市政府根据西北军政委员会的批答,决定:市政府出布告禁止拆毁城墙;通知西安警备司令部、公安局、各区严查;已拆除之砖仍退回原处。至此,西安城墙在解放后第一次拆城风潮中幸免,得到保护。(柏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