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没有了雄伟厚重的城墙,西安还是你心目中名副其实的“千年古都”吗?建于明初洪武年间(公元1374——1378年)的西安城墙,厚重坚实,威武雄壮,是当今中国乃至世界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庞大的古城垣,数百年来,虽历经岁月沧桑、风雨侵蚀和战争洗礼,却始终巍然屹立,成为西安这座享誉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最让人难以忘怀的一道风景线。但在今天,又有多少人知道,这座古城西安最具特色的标志性建筑也曾历经劫难,几临灭顶之灾,倘若没有那些不畏艰险、视保护古城为己任的有识之士奔走呼号,没有老一辈革命家习仲勋多次力挽狂澜、及时制止挽救,西安也许已经永远失掉了这个让市民倍感自豪的珍奇瑰宝。如今,保存在西安市档案馆的一组厚厚的卷宗,真实再现了昔日西安城垣命悬一线、死里逃生的真实实经历,实在让人为古城墙的大难不死而庆幸,更为它凤凰涅槃般的重获新生而由衷赞叹!
一、建国初期西安市提出拆除城墙计划,习仲勋等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及时予以制止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而历经战乱留存下来的厚重城垣,在一些人看来是优秀的文化古迹,需要予以特别的保护,而在另一些人眼中却被视为封建遗存,阻碍着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于城墙的保存或舍弃,在当时就有截然不同的认识和看法,遗憾的是,就在这些争论声中,许多城市的城墙陆续拆除被了。此时的西安也不例外,甚至行动得更早。早在1950年初,西安城刚刚解放不到一年,市政府就接连以府秘字第四七二号、府秘字第五〇〇号呈文向西北军政委员会报告西安发生了拆运城砖破坏城墙的事件,随后又在1950年3月25日以建密字第三五九号向西北军政委员会呈送了《拆除西安市旧城计划》,以西安城墙下部普遍挖有防空洞并倒塌破坏严重,如果维修需要消耗大量工程费用,且旧城阻隔城乡、影响交通,妨碍新都市规划施行,而拆除城墙后(只保留四个城门楼),城砖可变废为宝用于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利用城墙遗留基础及城壕边空地,还可修建环城林荫大道、环城公园和环城市湖,既方便交通美又化环境,拆除城墙利大于弊,据此呈请西北军政委员会批准拆除旧城墙。而西北军政委员会则分别于以会厅秘字五九号、会厅秘字五九号批答作出批示。其中,在3月26日的会厅秘字五九号文中称:“府秘字第四七二号及五〇〇号两呈均悉。查无故拆毁城墙卸运砖石,业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元月三日电令禁止,前陕甘宁边区政府已以通字一九三号通令转达各省、市、县人民政府遵照执行。现在既有拆运城砖情事发生,请即依据前令,分别制止。嗣后关于此类事件,应由你处主动地先行设法解决”,文件署名“主席:彭德怀;副主席:习仲勋、张治中”。 在4月11日的会厅秘字五九号文中又称:“建密字第三五九号呈及拆除城墙计划均悉。西安城墙砖石可供建筑之用,但目前尚无此需要条件,一经拆开,不仅有碍观瞻,且墙砖难以保管,势必造成浪费和损失现象,故所拟计划,应缓予实施,如需修建地下水沟,可拆除敌伪所建碉堡与守望楼等砖石应用。”该批答落款署名为“主席:彭德怀;副主席:习仲勋(代)、张治中”(据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习仲勋传》:1950年3月20日彭德怀在西北局常委会议上说“我去北京后,政府职务由习(仲勋)代,对内对外,出命令也叫代主席”) 。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的明确表示反对后,西安市有关领导随即作出批示:(一)市政府出布告禁止拆毁城墙;(二)通知西安警备司令部、公安局、各区严查;(三)已拆除之砖仍退回原处。建国后西安第一次拆除城墙的行动就此被迅速制止。
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西安拆除城墙问题的这两件批答,是目前在西安市档案馆馆藏中发现的西北军政委员会出面保护西安城墙的最早的档案资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正是由于西北军政委员会及习仲勋等领导同志迅速果断的明令制止,西安城墙才得以躲过了建国后的第一次被拆毁的命运,并使西安城墙此后数年得到基本的维护保障,完整保持了古城墙的整体风貌和文物价值,也使得西安在建国后愈演愈烈的“拆城风”中,没有过早就跟风搭车,从而给西安城墙度过危机带来了更多的喘息机会。
二、“大跃进”掀起了“拆城风”,习仲勋再次挽救了西安城墙
(一)各地城市纷纷跟风拆城,西安城墙又起兴废之争
据当时一些资料记载,1952年首都北京发动市民开展扒城砖取墙土的义务劳动,1954年北京城中轴线上的地安门也被拆除,这引起全国很多城市开始跟风拆城,著名的南京明城墙也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大规模拆除。而西安城墙再起波澜,则是在1956年。保存在西安市档案馆的一组档案记载:1956年3月2日,西安市人民委员会(简称市人委)向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简称省人委)报送了《关于拆除本市四关城墙做肥料》(三字第〇一八六号)的呈文,省人委则于3月22日复文((56)会文〇〇五号),同意了西安市拆除四关郭城的请示。同年4月11日,市人委进一步下发了《关于拆除四关墙土作为农田肥料工作计划》(56市农字第259号),划定了各区拆除的城土范围,有组织地开始拆除西安的四关郭城。1957年3月,关于西安城墙的存废问题再次提上了市人委市长办公会议的议程,会议决定由市文化局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并提出西安城墙有无保留必要。1957年3月4日,市文化局邀请省文化局、省文管会、省文史馆、市城建局、市建设局、市建委和市文史馆等部门进行了讨论,值得庆幸的是,这次讨论得出如下结论:城墙城楼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价值,不妨碍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而且拆除势必又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建议继续保护。相关意见报告市人委后,经4月19日市长办公会决定:此问题暂缓,以后另行研究。西安城墙虽暂时幸免,但此时已无疑是狂风暴雨来临前的短暂平静。有报道说:1958年1月,毛泽东在第十四次最高国务会议上讲:“南京、济南、长沙的城墙拆了很好,北京、开封的旧房子最好全部变成新房子”。两个月后,他在成都会议上又提出:“拆除城墙,北京应当向天津和上海看齐。”于是,在一片拆城风中,一些城市仍然残存的城墙都被彻底拆毁了。尽管没有被直接“点名”,但在“反保守”的“大跃进”运动中,西安自然不可能置身世外。西安市档案馆保存的市人委档案中《关于西安城墙座谈会会议记录》显示:1958年6月17日,根据陕西省人委的指示,市人委召集了市委文教部,市政协,市文史馆、参事室、文化局、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房地局,省历史博物馆,西北工业设计院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再次对西安城墙是否拆除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座谈会上两种意见尖锐对立:主张拆除的一方,认为城墙是封建社会的城堡,现在进入原子时代,国防价值已经不大;目前城墙毁坏严重,直接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如作古迹长期保存,需要大笔维修费用,而拆除可节约大量资金,还可扩大建设用地,清除城乡界限,便利市区交通;如从保存文物古迹方面着想,只需把城楼留下来就行了。要求保留的一方,认为西安城墙是有六百年历史的古建筑,有重要研究和观赏价值,中央曾规定有三百年历史的古迹应该保留,因而有整体保留的价值。从与会者的发言看,主张保护西安城墙的武伯伦、薛定夫、雷行等人明显处于劣势,而主张拆除城墙的人明显占据了主流和多数。
(二)省人委同意西安市拆城,西安城墙近乎命悬一线
6月17日座谈会后,经市人委党组研究,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西安市最终作出了拆除城墙的决定。1958年9月24日,西安市委向省委报送了请示报告,报告中称:西安城墙今后总的方向是拆,可以不予保留,但为了便于人民以后瞻仰,可保存几个城门楼;目前先将需要拆除的地方和危险的地方先予以拆除,暂不组织大量的人力全面集中搞,今后按照城市发展的需要,结合义务劳动逐步予以拆除。1958年10月25日,省人委以(58)会办骥字第409号文批复:原则同意西安市拆除西安城墙(包括新城城墙)的意见,并要求西安市做出计划逐步进行。按照省人委批复精神,1958年12月5日,西安市建设局向市人委报送了《关于西安市拆除城墙工作计划的意见》,计划除了保留四处城楼、四个城角及已建成的城洞外,全面拆除其余城墙部分,共需拆除城墙10782米(含拆除城砖23万方,条石38万方,土方222万方),另拆除新城1900米(拆除新城土方14.5万方),拆除工作以发动义务劳动方式进行;并准备于1958年12月——1959年3月先行拆除双仁府、保吉巷等12个缺口,全部拆除工作于1962年前全面完成。1959年1月12日,市人委下发《关于拆除城墙计划意见的批复》,原则同意市建设局的意见,并决定将四个城角也计划在拆除之列,进一步提出全部拆除工作要集中在1959、1960年两年之内完成。
(三)大炼钢铁助推自发毁城,扒墙拆砖取土形成风潮
就在西安市委向省委上报城墙拆除意见等待批复期间,市区很多单位已为了大炼钢铁盘造炼钢炉,开始自发拆墙取砖,呈现出一片混乱景象。据1962年12月14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西安城砖拆除所了解的情况》记载:“1958年10月17日上午8时,我会接公安局交警队电话通知:有机关、学校为盘造炼钢炉正在城墙上大量拆砖,据说系奉西安市大炼钢铁指挥部指示。我会以其事关重要,当即报告市文化局并派干部郑自毅去到市委钢铁指挥部进行了解,据该部负责同志答复,拆取城砖盘造炼钢炉系指挥部前晚开会决定,当时来不及通知(市文管会)。”此后,拆墙风潮愈演愈烈,已经难以遏制,为防止混乱中发生伤亡危险,10月20日,市人委紧急下发了《关于有计划地拆除城墙的通知》(市建养字第0948号)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利用城砖应从柏树林街南端、北新街北端、西北三路北端等十一处位置,拆上口宽50公尺、下口宽30公尺范围的城砖,其余地段不得随意拆除,这个文件精神实际上肯定了拆除城墙的行动,对城墙大范围的拆毁此时已全面开始。
(四)毁城之举持续大半年,西安城墙经受最大劫难
西安拆除城墙之举,在1958年10月25日省人委(58)会办骥字第409号文同意西安市拆除城墙之后达到高潮,在此后近半年的时间里,西安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地拆除城墙,对已经有600多年历史的古城墙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巨大毁伤,其破坏之烈,完全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1959年11月,市城建局在报送市人委的《关于保护西安城墙计划报告》中,记载了经历了大规模的“拆城”之后的西安城墙惨状:
1、由于战争破坏和年久失修等历史原因,西安城墙本已破损严重,现存三个城门楼和三个箭楼除南门经过翻修外,其余5个均年久失修;城墙上窑洞、防空洞纵横交错,13.74公里的城墙,曲折的防空洞的长度就达40多公里;城上垛口残缺不全,护面砖破裂,流水系统破坏,雨水向裂缝处渗漏,墙体塌陷达已达52处;解放后从1950年1958年,为适应城市发展,先后开辟了东五路、尚勤璐、玉祥门、甜水井、火车站广场和东、西门盘道等7处缺口,拆去城墙600米,并将城墙分成了9段。
2、1958年10月开始的有计划拆除对城墙造成的破坏更为惊人。(1)中山门至东北城角,在东三路、东四路和东七路东段三处拆开了3个缺口。其中,东三路缺口宽约100米,城砖拆掉四分之三,东四路缺口上边拆了约40米长的三角形口子,东七路的缺口宽约100米,砖土全部拆完,东五路缺口的两边,在以前拆除的宽度上又各拆了一个墩子的城砖,土方也被挖去部分,南边还有50米一段的城砖,也拆掉了三分之一。(2)解放门广场至尚秦路一段约350米,除中间留下一个土墩子外,其余土方、砖方已基本拆完。(3)大南门至小南门一段约630米,外面砖皮已基本拆完;大南门至和平门一段,除两边各留一个墩子外,中间790米外面砖皮全部拆开,西段约350米一段砖皮拆掉二分之一,其余部分已拆掉三分之一。(4)以上各处城墙砖和土全部拆开的缺口长度约为590米(不包括只剥去砖皮的地方),连同58年以前拆除的600米,实际拆除城墙已达1200多米,约占西安城墙总长的十分之一;拆除下来的城砖约140万块,除有关单位炼钢等用去50万块外,其余则堆存在城墙上和环城林中。此情此景,让人们似乎看到了西安城墙与北京、南京城墙同样的命运归宿。
(五)有识之士上书吁请,习仲勋指示挽救城墙
眼看西安城墙将毁于旦夕,部分长期在西安工作的省市领导和从事文物工作的老同志深感痛惜,多方呼吁试图进行挽救。这一情况从西安市档案馆藏档案中可以得到部分印证:1962年12月14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西安城砖拆除所了解的情况》中记载:“到(1958年)10月20日,省文化局武伯纶副局长在长安县召开博物馆现场会时,见到我会郑自毅问及拆取城墙情况,郑自毅就将了解情况具实汇报,当时武副局长表示:对此事有慎重考虑必要。嗣后,听到武副局长曾以此事还向有关单位写过书面建议。”终于,这些疾呼引起了习仲勋等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1959年4月2日,西安市委连夜通知市建设局立即停止拆除城墙,在西安市建设局党组4月23日呈送市委的《关于城墙问题请示报告》中有如下内容:“四月二日晚上接到市委立即停止拆除城墙的指示,我们遂即于四月三日召集了曾经我局批准拆用城砖的几个较大单位传达了市委关于停止拆除城墙的指示精神,并于四月四日对已拆除部分做了详细调查。”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拆城行动戛然而止。关于市委突然下令停止拆除城墙的原因,在馆藏市建设局1959年4月2日召开的局务会记录也给出了答案,会议记录中有一段以下记载:“韩局长:①拆除城墙停止。省委赵书记在北京开会,打回电话说习秘书长说应当保留,昨夜市委冯秘书长电话停止,没有拆整齐的地方提出情况报告,经市委研究后决定。……我们明天去周围看看写个报告。现在不管让谁拆,应通知一律停止。不讲道理,即对养护处具体工作同志亦不要讲。”清楚说明当时是曾任西安市委书记、时任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副省长的赵伯平同志按照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同志的指示,打电话给西安市委要求立即停止拆除城墙,从而在最为危急的时刻挽救了西安城墙。
随后,按照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习仲勋同志的要求,文化部于1959年7月1日向国务院呈送了《文化部关于建议保护西安城墙的报告》,报告说:“据我部了解,在西安城市建设过程中,西安城墙已有部分拆除。按西安城墙具有悠久的历史,宋、金、元各代均因隋唐旧城故址筑城……建筑雄伟,规模宏大,是我国现存保存最完整而规模较大的一座封建社会城市的城墙,也是研究封建社会城市规划,军事历史的实物例证和研究古代建筑工程、建筑艺术的重要参考资料。据了解,西安城墙在现在都市规划中,可以不妨碍工业建设的发展。因此我部认为应该保存,并加以保护。”国务院随即于1959年7月22日下发了《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直秘齐字189号),通知中指出:“国务院同意文化部的意见,请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办理。”
在国务院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下发后,同年9月26日,陕西省人委以(59)会办骥字第284号文将《国务院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转发西安市人委,要求西安市人委对城墙妥为保护。11月17日,西安市人委《转发省人委转发国务院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城建、文化等部门及各区人委“转知所属各基层单位,严格保护城墙现状,禁止动用城砖垣土”,开始制止对城墙大规模、有组织的毁坏行动。市人委并于11月27日,向省人委报送《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意见的报告》((59)会文物字第071号),提出如下保护城墙具体意见:
1、对城市主干路已拆开的缺口,拟修为整齐的交通敞口;对有些道路虽计划拆开但尚未拆开的缺口,在不太妨碍交通的情况下,不再拆开;必须拆开时应修成拱门。
2、对城墙其他部分如砖方、土方拆掉不多,拟就现状研究修复;对已拆除砖皮的原有土基,不再拉用,仍在原地存留待整修;对砖方、土方均已拆光的部分,拟予清理平整。
3、现有城墙除妥加保护外,对有坍塌和危险的部分,予以适当修缮;其它虽已残旧但暂无危险的部分,拟逐年分期进行修整,以免继续遭受破坏;对现有的东西北三处城楼和箭楼全部照原样整修。
4、城墙上的原有城垛大部分已经拆掉,余留的少部分也都残缺不全。拟择适当段落照原样修复一段,其余各段,做成高约1米的砖栏墙,保证游人安全。
5、妥善解决城墙顶面及四周排水问题;对城墙下面的防空洞,有利用价值的,可以整修砖砌,加固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填塞坚实。
6、对已拆除余留下的城砖,不再调拨其他建筑使用,留作整修使用;并明文布告严禁任何单位或私人拉用和拆取城墙砖土。
7、1960年计划整修城墙工程支出概算为4702750元。
1960年1月5日,省人委第56次省长办公会研究了关于保护西安城墙和城楼的意见。2月26日,省人委下发《关于对保护西安城墙意见的批复》(会办张字第039号),指出整修工作的具体安排,应按照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逐步进行,在1960年内着重应将几个城楼、箭楼及剥去砖皮的城墙修好;整修所需经费,以市上自筹和省上补助的办法解决。1960年5月5日,陕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追加城墙城楼整修补助费的通知》((60)财事郭字第535号),追加西安市文化支出50万元,作为整修城墙、城楼的补助款。当年,市人委下达计划投资西城门楼维修款28万元(其中当年结转13万元)。此后数年,西安市陆续开展了城墙豁口整修、维修坍塌的城墙和损毁严重的城门楼的等城墙维护工作,西安城墙再次奇迹般的躲过了灭顶之灾!
在制止西安拆除城墙后,1961年3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国文习字39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直秘会字34号)和《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文习字40号),西安城墙列入了国务院公布的全国第一批180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西安城墙又多了一道保全自身的“护身符”,由此,也避免了此后政治运动中遭受更严重的冲击和损害。
三、长期关注西安城墙保护,习仲勋批示推动西安城墙重获新生
(一)毁城风潮余波未平,西安城墙劫难未尽
经历58年大跃进拆城风波之后,西安城墙并未完全度过风险。尽管已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在一些人眼里,西安城墙仍被视为封建落后的象征、城市建设发展的障碍,必欲除去而后快;有令不行,有禁难止,对城墙随意拆毁破坏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六十年代出现的两件事情,就颇能说明问题。一是1960年12月,市人委曾向省人委上报了《关于增建火车站候车室拟拆除解放门广场西边城墙一段的报告》((60)会办秘工字0443号),提出因西安铁路局修建候车室,计划将车站广场西边城墙一段约35米拆除,解决增建候车室所需土方之用,此时距国务院要求保护西安城墙的文件下发仅1年时间,后市人委虽再次报告称已解决土方问题要求将原报告退回,但保护城墙意识之薄弱由此可见一斑。二是1965年,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市文化局,在向市人委上报的《关于对保护西安城墙的意见》((65)市文物字第115号)及《关于对“保护西安城墙的意见”的补充报告》((65)市文物字第253号)中,以城墙整修投资过多、且城墙的存在对改变旧城区的工作产生很多不利因素为由,请市人委再次报请省人委转报中央,要求对城墙采取所谓“重点保护”,即将四个城门楼和四个城角予以保留,南门、北门由新修门洞两侧最边沿算起,西门、东门由原城墙豁口边沿算起,均向两侧延长150公尺为保护区,城墙四角由角的交点算起向两侧各延长200公尺为保护区,严加保护,而其余则作为非保护区,可按城市发展需要,挖掘防空洞或逐步加以拆除。这一方案实质上与1958年大跃进时期市人委上报省人委批准的《关于西安市拆除城墙工作计划的意见》并无本质区别,一旦实施,西安城墙作为一个整体将不复存在,其损害是无法估量的,好在当时市人委对此提议未予置否,此事不了了之。
(二)“文革”期间历尽磨难,西安城墙处境堪忧
在经历“大跃进”的拆城风后,西安城墙又相继遭遇文革期间的抢占风,备战时期的挖洞破坏等。此外,居住在城区街巷的群众为取暖制作燃料和火炉挖取城土和动用城砖现象极为严重,个别市民私自挖城根,扒城砖,拉城土建私房,一些单位利用城墙的空间挖房子搞社办工业。1982年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的调查显示:全城挖断城墙1120米(主要是建国前及大跃进时期所挖)尚未整修连接;外墙城砖被剥掉1000余米,女墙垛口,内测护墙的城砖几乎全部拆除,拆毁城砖272万块;城墙内侧有洞穴1000多个,城外侧有650个,其中大部分是战备时期挖所挖(抗战时期约占三分之一);墙外侧占用单位68个、居民300户,合计人口3869人,墙内侧占用单位85个、居民358户,环城人行道被占用堵塞;东、西、南三个城门的瓮城仍被一些单位、工厂、居民占用,一些新维修的城楼破坏严重;而护城河更不像样,起初规划是排雨水的,但此时简直就成了这个城市的下水道和垃圾场。尽管此时改革开放已如春潮涌动,但西安城墙却仍让人感到一种日薄西山的凄凉。
(三)长期关注西安城墙保护,重要批示改变城墙命运
西安城墙的状况引起了许多有识之士的忧虑和担心,也得到了其时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的密切关注。1981年12月31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向陕西省政府发出《请加强西安城墙保护工作的意见》,在《意见》的开首就指出:“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习仲勋同志看到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11月26日第2852期所载《我国唯一的一座完整的封建古城垣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后,要他秘书打电话告知我局,转请你府对西安城墙认真保护,制止破坏” 。国家文物局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意见。事后证明,习仲勋同志的这个电话批示,彻底改变了西安城墙的命运轨迹,推动西安城墙走向了新生。
接到国家文物局《请加强西安城墙保护工作的意见》后,当时的陕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主要领导反复就城墙保护问题交换意见并作出批示。1982年7月26日,时任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的马文瑞提出用义务劳动修建西安“城墙公园”的构想,提议建设以“维修明城墙,整治护城河,改造环城林,打通环城路”为核心的“四位一体环城公园”工程项目,8月23日《陕西日报》头版以《西安市民对后代的一个光荣使命——用义务劳动建设西安城墙公园》为题,对马文瑞同志的有关谈话进行了报道,在古城西安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于此同时,马文瑞同志专门向中央领导报送了《关于西安市环城建设请求专款的报告》,国务院主要领导做了批示,1983年6月6日,财政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西安市环城建设国家给予专款补助的通知》((83)财预字第73号),国家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补助专款5千3百万元,用于西安环城项目建设。1983年4月1日,“西安环城建设工程”正式开工,书记市长亲自挂帅,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城六区成立建设指挥部,主要采取“包产到户”的方法,组织环城建设施工。到1985年底,全市人民参加义务劳动工日累计达到810万个。从1983年4月1日到1985年底,两年多的环城建设工程让西安城墙及周边环境彻底变样,加固的城墙重现宏伟景象;城墙东、南、西三面已经完全贯通;另外还重建了部分敌楼、角楼和一座魁星楼;环城林地里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掉,取而代之的是满眼的树木花草和10多处小游园;护城河里沉淀了200年的淤泥被挖出,城河经过扩宽修整,死潭变活水,西安城墙及周边环境彻底变了样。这次大规模整修,在西安市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此后,西安市又相继安排施工,对玉祥门、朝阳门等处挖断的城墙进行了连接,到2004年底,火车站城墙段连接工程竣工,标志着断裂近一个世纪的西安城墙,创伤终于愈合,恢复了拱卫古城的神韵雄姿。饮水思源,习仲勋同志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批示,正是这次环城大整治、城墙大保护的发端和起始。
习仲勋同志数次在危难时刻挽救了西安城墙,正如1982年2月27日西安市文物管理局在《关于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加强对西安城墙保护管理的报告》中所指出:“当大跃进年代刮起拆城风时,习仲勋副总理闻知后,由国务院直秘齐字189号发出‘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方得制止;这次习仲勋副总理(应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当看到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后,又责成国家文物局发出对西安城墙认真保护,制止破坏的意见。他在保护西安城墙上应该说起到拯救的作用,给我们做出了榜样。”短短几句话,道出了习仲勋同志为保护和挽救西安城墙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位带给西安人民享用无尽福祉的老一辈革命家。(作者: 秦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