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亥革命后,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十七年(1928)8月以前的时间里,西安未设市级政府,城关地区由省政府直接管理,建制归长安县。民国十六年(1927)11月,陕西省政府决定设立西安市,机构初名“西安市政厅”,12月,改名为“西安市政委员会”。民国十七年(1928)9月,西安市政府正式成立,驻五味什字中卅会馆西侧(今西安市第六中学西侧大院),为陕西省特别行政区域,直隶于陕西省政府。民国十九年(1930)11月,因西安市人口不足国民政府颁布的《市组织法》规定的20万人口(当时西安市人口12.25万人),为节约经费,市政府建制被撤销,其辖区仍归属长安县,其所掌理事项由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会公安局、长安县政府共同接收。
这组档案为西安市政府成立时市政府大门照片、市政府全体职员合影、市长萧振瀛照片及题词,是西安第一次设立市级政府的真实记录,十分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