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馆局工作实际,2014年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明确“三个转变”;加强执纪监督,确保上级和馆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以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馆局各项档案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两个责任”和“三个转变”工作的落实
组织馆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新措施在馆局的落实。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馆局领导班子是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担负主体责任;明确馆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协助领导班子加强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健全责任分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提醒馆局主要领导是馆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的要求;落实馆局主要领导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保证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上级纪委指导下有序开展。
抓好“三个转变”。根据上级纪委部署和要求,馆局纪检组要深刻理解纪检工作“三个转变”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要转职能,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要求,理清职责权限,从馆局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抓好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转方式,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要转作风,纪检组成员要带头纠正“四风”,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软弱涣散,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以势压人等不良作风。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执纪监督,确保上级和馆(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面加强馆局党的纪律建设和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作风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在纪律面前铁面执纪,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组织馆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各项纪律要求,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对领导干部的第一要求,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馆局机关党委和纪检组要加强党的纪律教育,适时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机关党委要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力度,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完善组织的生活制度,解决馆局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馆局纪检组要加强执纪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切实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和戒惧之心,切实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进一步完善馆局的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馆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做好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强对馆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要树立防微杜渐的工作意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馆局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严格落实《馆局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在完善馆局2013年出台的《馆局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建立馆局项目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馆局上岗培训、爱国主义教育、珍品档案陈列室改造、高低压配电设备更新改造、数字化外包加工及馆局预算内公用支出专项经费的监督,确保馆局项目建设和公用支出的合理开支,规范运作。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馆局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做到党员干部不到私人会所活动、不变相公款旅游等。做到领导干部带头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和车辆,带头执行中央关于财经纪律规定,带头退出官办学会协会,带头响应中央殡葬改革决定等要求;禁止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为馆局党员干部做好表率。督促相关处室对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出的37条“四风”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切实抓好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在馆局的落实。要根据《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加强对馆局党员干部的约束,使党员干部能够严以律己,做到不违规、不违纪、不触线。
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市纪委和市直工委的《强化正风肃纪整治机关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馆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馆局党员干部反映出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够强,缺乏积极主动思考、认真研究想方设法完成工作的精神;工作得过且过,有的甚至讲条件、摆困难,上推下卸,办事拖拉,不讲效率甚至贻误工作;大局意识不够强,缺乏团结协作、合作精神,工作中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甚至闹不团结;只知索取,只考虑个人利益,不讲奉献,不愿吃苦,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问题;工作不讲原则,不讲规矩,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强;处室管理松散,方式方法单一,日常性教育不够,好人主义比较严重,怕得罪人,发现问题不敢批评;纪律散漫、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串岗,上班不在状态,打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下棋等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和整治机关作风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塑造机关为民务实、高效清正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教育监督,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手册》学习教育活动,组织馆局全体党员和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廉政纪律有关规定,采取中心组专题学习、处室支部组织学习、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等方式,把专题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法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合理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地设置教育内容,通过岗位廉政培训、定期约谈如警示教育等方式,经常性教育提醒,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采取定期轮岗交流、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规范权力运行,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建立惩处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强直查快办,强化问责追究,使党员干部“不能腐”。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馆局实际,适时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打造馆局廉政教育精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组织馆局党员干部到市纪委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碑林历史博物馆参观,接受廉政历史文化教育;会同机关党委组织开展2期道德大讲堂活动;定期开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专栏。通过开展讲党课和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和为民服务的意识。
加强馆局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从政学习力度,在清正廉洁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纯洁性,要树立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监督,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西安市档案馆(局)
201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