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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档案馆(局)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西安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09-10-23 00:00
西安市档案馆(局)安全应急预案
(2008年6月27日市档发[2008]27号印发)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危害,提高西安市档案馆(局)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应对突发情况,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 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   馆(局)成立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馆(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馆(局)长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级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抢险现场的组织指挥,确定并指示值班人员向上级值班室报告。   (二)工作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通讯、抢险等三个工作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分工,在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指挥组:由馆(局)长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负责指挥、协调。   2、通讯组:由办公室主任、各处处长组成,根据险情负责联络和现场记录工作。   3、抢险组:由事发处室负责人和全体干部职工组成,根据指挥组安排进行抢险。   二、险情的种类及处置办法   (一)火灾事故   火灾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值班员和领导小组报告,并召集人员扑救。领导小组和馆(局)全体人员立即投入扑救工作。   1、报警程序   (1)火灾第一发现人和当日值班人员立即向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进行扑救。   (2)根据火灾情况立即报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西安市未央路103号西安市档案馆发生火灾,请迅速扑救”,确认对方明确信息,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当日值班人员到单位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实施和扑救办法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均须参加扑救。   (2)迅速打开灭火喷雾器。   (3)扑救火灾可使用灭火器具,沙土,不能用水或者其它液体扑救。   (4)扑救工作要在绝对保证档案资料安全和人员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行。   3、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发生火灾后的处理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二)被盗事故   发现被盗事故后,首先保护好现场,向局领导报告,再行处理。   1、处置事故的组织:西安市档案馆(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被盗处室负责人。   2、报告程序:发现事故的个人或处室及时报告馆(局)领导,并根据馆(局)领导指示向110报警。   3、处置措施   (1)接报告后,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保护现场,了解、查明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为侦破提供线索。   4、注意事项   (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向外界宣传。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处室领导和负责的同志要做好工作,不能因此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汛情事故   本馆汛情主要危害地下室电器设施,可引起高压电器、线路爆炸起火等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应引起全体人员的足够重视。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档案馆(局)领导小组、水电工及全体工作人员。   2、报告程序   (1)值班人员迅速报告馆(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全体同志来单位抢险。   (2)根据汛情和馆(局)领导指示,报告市委值班室、市委分管领导及其他有关领导。   3、处置措施   (1)出现险情后,值班人员和第一发现人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可能发生的水淹事故。   (2)迅速采取抢险措施,用沙袋等物品堵住渗漏地点。   (3)地下室进水危及高低压配电柜时,应及时采取抽水等措施,情况危急时可以先断电处理险情,而后及时报告。   (4)汛情巨大,需转移档案资料时,根据馆(局)领导指示请求武警部队及各方支援。   (5)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水淹档案的补救、晒晾、修复工作,要保证遇水档案的通风、于燥、除湿等。   4、注意事项   (1)组织工作要细致、认真、要注意人员安全。   (2)转移档案资料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和保密工作。   (3)安排好抢险人员的饮食及创伤医疗工作。   (4)非抢险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泄密。   (四)档案违法事故   发现违法事件应设法制止,并迅速报告馆(局)领导,实施进一步处理。   1、报警程序   (1)档案工作人员迅速将违法事件、责任人,报告馆(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重大违法事件要根据馆(局)领导指示及时报告给市委及省档案局领导。   2、处置措施   及时向领导汇报违法事件,并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陕西省档案管理工作条例》、《西安市档案管理办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陕西省档案行政执法试行办法》的有关条文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审查批准。   3、注意事项   (1)遇到此类事件要沉着、稳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工作人员进入现场保持现场原貌;不随意扩大事态。   (2)注意证据、证人及有关证明资料的收集和安全保护工作。   (3)非工作人员不能进入现场,以防干扰工作。   (五)地震   1、处置地震事故组织:西安市档案馆(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报告程序:值班人员迅速报告馆(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有序离开大楼到安全的地点集合。   3、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迅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离开现场。   (2)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关闭水源、用电器电源。   (3)所有人员离开大楼后,由大楼保安负责大楼进出口的安全。   4、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报告要迅速准确,原则上是边处置边报告。   (2)人员撤离时要有序离开,不要慌乱,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使用电梯。   (3)注意大楼出入口的安全工作,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善后工作   (一)总结   险情排除后,各工作组要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对抢险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报告是否及时;突发事件等级确定是否准确;预案启动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是否及时、科学、有效;人员、物资、经费是否及时到位等。   (二)上报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将险情发生原因、所受损失及处理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有关部门。   (三)奖励   在应急抢险工作中,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有功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责任追究   对失职、渎职、不履行规定职责的处室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处室及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电话: 西安市档案馆(局)电话:86287120

西安市档案馆(局)办公室:8628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