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炳光,名坚白、仲康,字景山,笔名剑北、季云等。1899年生,陕西澄城人。1917年秋考入西安成德中学,1919年“五四”运动时是西安学生会代表。1922年秋考入北京大学预科,随后参加了进步社团组织共进社,并担任《共进》(半月刊)编辑。1923年冬,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年冬,国共两党合派十人赴包头向冯玉祥的国民军宣传国民革命思想,耿炳光为五名共产党员之一。1926年春,任共青团北方区委委员,分管宣传工作。五六月间,受党、团北方区委派遣,赴陕北视察工作,先后整顿了陕北党、团组织,成立了中共绥德地委。1927年3月,中共陕甘区委成立,任书记。耿炳光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发展陕甘两省的党团组织,理顺了陕西南北地区党的领导关系;领导开展国民革命和工农运动,使陕西地区大革命出现了高潮。1927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陕甘区委,成立中共陕西省委。7月,中共陕甘区委改组为中共陕西省委,耿炳光继续担任书记。9月26日至28日,主持召开了中共陕西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又称九二六会议),会议传达、讨论了“八七”会议决议和中共中央对陕西工作的指示,提出“党到军队中去”“党到农村中去”,准备总暴动。会议改选了省委,耿炳光仍任书记。这次省委扩大会议是在革命处于低潮,反革命势力猖獗的严峻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1927年末到1928年初,中共中央曾接连严令陕西省委发动暴动。耿炳光认为陕西的客观形势和主观力量都无法立即发动暴动,反对勉强的直接行动,被批评为“右倾”。1928年1月,中共陕西省委召开第三、四次全会,认为省委仍然没有脱离右倾机会主义的指导,撤销了耿炳光省委书记职务。后又开除其党籍。当时由于西安白色恐怖严重,耿炳光回澄城老家隐藏,有人劝他去南京找于右任谋一职位,他表示“决不去南京,也决不投降国民党或做国民党的官”。
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耿炳光曾先后担任《上海新报》《西北文化日报》《工商日报》《扫荡报》《西安秦风日报》等记者、编辑工作,为抗日民族解放战争而奔走呼号。解放战争时期,他先后在上海新闻专科学校和香港新闻专科分校、上海私营中华酸碱厂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央民族出版社副总编辑、宁夏师范学院副院长、宁夏大学副教务长。“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2年5月在银川逝世。1980年5月,获平反,恢复名誉。

耿炳光同志
